各有关单元及课题掌管人::
为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基金项目治理工作,,切实提高课题钻研成就质量,,确保按时实现课题钻研工作,,依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治理法子》及《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治理法子》划定,,发展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查抄及结题验收工作,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:
一、中期查抄及结题验收领域
1.中期查抄::2025年及以前核准立项未到期项目。。
2.结题验收::2024年及以前核准立项到期项目,,见附件1。。
二、资料提交截止功夫
2025年7月22日
三、资料提交要求
(一)中期查抄需提交以下资料::
1.《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查抄表》(附件2), 3份(项目掌管人具名、加盖公章);
2.所有阶段性钻研成就1份,,蕴含::
(1)已撰写的钻研汇报内容;
(2)颁发论文(不限于录用通知、论文初稿);
(3)已撰写的成就要报;
(4)要报选取批示证明等。。
(二)结题验收需提交资料::
1.钻研汇报6份(腾版胶装,,不允许出现小我信息),,附知网查重汇报,查重率低于15%;
2.阶段成就2份(腾版胶装);
3.结项审批书3份(A3打印,,中缝装订)(附件3);
4.项目最终成就简介3份(A4纸,,正常装订);
5.专家评审费表一式3份,,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填好,,专家信息不填(附件4);
6.立项通知书(小我)(彩印。2份;
7.昔时立项的申报书2份 。。
以上资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(Word版本),文件夹以“姓名+项目名称”定名,,报送科研处。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请项目承担单元及课题掌管人高度器重,,课题掌管人要按时提交中期查抄资料,,并把稳钻研成就与立项内容的有关性,,同时加紧发展后续钻研工作,,确保高质量按时实现课题钻研。。
2.请项目承担单元对课题掌管人提交的结题验收资料当真审核把关,,确保钻研成就数量和质量与立项书中预期成就维持一致,,不然无法提交至自治区社科规划办。。
其他未尽事宜,,请联系科研处。。
联系人::唐利华
科研处
2025年7月8日